日前,
市教体局发布了
《关于对乐平市高考考生及大学生继续教育奖励的公告》
加大对乐平籍大学生继续教育和高考成绩优异考生奖励力度
为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乐平市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十条意见”>的通知》(乐发〔2017〕18号)文件精神,加大对乐平籍大学生继续教育和高考成绩优异考生奖励力度,现就奖励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1.2020年考取清华、北大、“985”高校的乐平籍普通高考考生。对考取清华、北大的学生,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对考取“985”高校的学生,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以上奖励不累加,就高不就低。
2.2020年考取全日制研究生的乐平籍大学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奖励5万元,其中每个学年1万元,余额待取得博士学位证后发放(余额发放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赴国、境外留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资料);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奖励3万元,其中每个学年0.6万元,余额待取得硕士学位后发放(余额发放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赴国、境外留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资料)。
3.2018年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已申请继续教育奖励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研究生。
4.2019年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已申请继续教育奖励的研究生。
5.2019年考取全日制研究生的乐平籍大学生还未申请继续教育奖励者,此次可以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奖励时间和受理单位
申请时间:8月12日-9月25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咨询、受理单位:乐平市教育体育局高招办
联系电话:0798-6786610
三、奖励审核程序
1.奖励申请人递交申请报告《乐平市高考及大学生继续教育奖励申请表》(自行下载),申请内容包括个人信息、申请何类奖励等。
2.首次申请继续教育奖励还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如下:
(1)2020年录取清华、北大、“985”高校的考生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分数证明、户口本、申请人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2)2020年考取国内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2020年考取国外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供录取通知单、缴费通知单、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单和缴费通知单从网上打印即可)
(4)2019年考取国内全日制研究生首次申请的证明材料同上。
3.2018年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已领取两年继续教育奖励资金并已经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者,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余额发放(其中赴国、境外留学的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资料);已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的研究生需携带原件复核材料、签字后方可发放余额。
4.2019年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已申请继续教育奖励的,需提供2020年秋季在读证明申请该学年继续教育奖励;已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余额发放(其中赴国、境外留学的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资料)。